2008年4月19日 星期六

我是標準澳客

今天騎車車去玩的時候,落鍊了!還好離買車的車店不遠,就牽去修。老闆看了看就說,根本不用牽來,自己弄弄五秒就好了,我便把弄了五分鐘搞得黑媽媽的手給他看。他放下另一位客人要換內胎的工作,拿了一支起子,勾了一下,真的是秒殺的工夫就ok了。我發出讚嘆,還跟老闆閒聊了一下,順便也和來換內胎的客人搭訕,後來我們也聊了一下車車,他想裝個前燈,看我也有裝,就聊到了價錢。因為我是比價魔人,又是小氣鬼,所以我的前後燈是在大賣場買的,要價一百元,只不過要自己裝(這工作簡單到不行,比修落鍊容易一百倍)。當初買車的時候本來想叫老闆順便裝一下就好,但是聽了他說光是前燈就要300元,購物一向有sense(講白一點是小氣)的我就卻步了,事實上也證明我是對的,仔細算起來,老闆賣價是大賣場賣價的六倍,利潤已經不是什麼工錢之說就可以諕弄消費者的。

那位客人聽了我的買價,馬上轉頭跟老闆說,他不要裝燈了,要去大賣場買來自己裝。冏了!我冏了!這不是擋人財路嗎?我趕緊裝作沒聽見,落跑。老闆,我真的不曉得他本來要裝燈啊!抱歉!下次去修理車車不要坑我啊~


接著去買鞋子,因為勃肯鞋實在太不適合騎車車了,想說買雙底比較硬、但與腳接觸部分又是軟底的鞋來穿。逛了運動用品店,高級鞋們都太大了,所以荷包鬆了口氣,騎到一向喜歡逛的超便宜鞋店(真的超便宜的,別人家要賣390.490的鞋,同款式的這裡只要190元,至多到290)。但是因為我的腳實在太小了,真正在這兒買的鞋只有一雙,可是逛過好幾次,都覺得老奶奶很親切,長得樣子和說話的口氣都超像我奶奶,很喜歡來這兒逛。今天抱著看看也好的心態去逛,居然給我發現符合我現有需求又有我的size的鞋,雖然不像運動品牌的鞋那樣好看,但是光是有我的size這點,就夠我興奮地想馬上買下來了。By the way, 我通常不會在第一次看上某商品時就買下它,總要再多逛逛、再多比價,甚或要隔幾天才會去買,雖然這樣要冒著看上的東西被買走的風險,而且被買走的情形也很常發生,可是不經過這樣cool down 的動作,總是不安心。

說遠了。我當下就問了店員,是位面生的中年婦女,問她說有沒有新的四號半的鞋,她也搞不清楚,老奶奶在樓上拿貨,所以等了一會兒,她問我買這雙不就好了,我笑笑說鞋面有點凹凹的,我買東西比較挑,如果有新的比較好。她馬上回說,哪有凹?只有壓到一點點。口氣不是很好。我被她大聲的氣勢嚇了一下,還倒退三步,但我不是省油的燈,接下來用「過份禮貌的態度+天生臭到不行的臉色」反擊,完成了交易。走出店門時,一直用不算小的音量說著:「態度這麼差、這麼兇,以後不要來了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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